为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隐患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有效预防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本学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陕教安办〔2018〕24号)等文件要求,12月12日上午,由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牵头,邀请各学院(中心)主管实验室领导、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督导专家组成四个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长安校区及雁塔校区共二十个实验室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情况通报请查阅链接:
http://oa.snnu.edu.cn/WebServer/Tinsp/EGovernment/EGPOAContent.aspx?id=A78D9B358B62488DB31B8AD38BCE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