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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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5-15 08:14 作者: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高等教育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完善现有实践教学体系,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相关专业类急需的实验教学信息化内容为指向,以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建设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实验教学新模式,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且具有学校特色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项目,支撑学校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建设范围

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按照我校本科学科门类中专业布局和发展情况,结合学校专业类实验室建设情况和专业类实验教学信息化发展需求等因素,开展项目建设和应用工作。

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纳入年度实验室建设计划,按照教育部建设规划择优遴选,并且选择一批2018年开展建设;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启动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后按年度分批进行认定。

三、建设要求

(一)坚持“能实不虚”,重点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二)能够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三)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必须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

四、建设安排

(一)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策划、认真组织,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注重从硬件建设向软件建设,填写《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对确定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校按年度计划配套建设经费。

(三)请于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前,提交《申报书》纸质版一份以及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刘少恒  王琼  85310378    dlca@snnu.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2. 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3. 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