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假期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陕师校发﹝2017﹞40号)等制度要求,请各实验室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实验室相关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场所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做好“防火、防水、防冻、防盗”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寒假期间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及其所属单位,要明确安全责任,确定学院(中心)和实验室的安全事故应急联系人,做好备案及监管协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重点对留校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
三、假期间暂时不用的仪器设备及试剂等要归类规范存放;不能断电的设备,假期要有专人管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并关好门窗;涉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化学品和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要妥善保管,确保实验室安全。
四、各单位、实验室要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实验室一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假期休息的实验室门钥匙必须由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同时应在学院值班人员处存放备用应急钥匙。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