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项目组: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2017年立项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见附件一)已到了结题验收阶段,为做好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原则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2017年立项的项目必须按时结题并参加验收,验收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结题项目要按照立项申报书目标任务要求,紧密结合实验教学、实验技术、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实际,贯彻实用性和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研究特色和应用成效。结题验收项目完成了立项的目标、任务并提供完整验收文件和资料,数据真实,视为验收通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项目将不予通过结题验收:
1. 任务书中规定的目标、任务、指标未完成;
2. 预期成果未能实现,成果无科学价值或实用价值;
3. 提供不真实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
4. 超过计划规定的结题完成日期且事先未提出延期申请;
5. 其它存在问题。
二、验收材料
项目负责人应按时、按要求结题,提交完整的验收材料,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项目编号命名(例如:SYJS201501.pdf)。验收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二);
2.相关支撑材料
(1)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公开发表的需提供复印件(论文应注明陕西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未公开发表的,提供的论文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见附件三)。论文无论是公开发表或未发表,成果必须是项目研究期限内且内容要与课题相关,无关成果不能作为验收支撑材料。
(2)项目成果形式为软件,需提供详细的设计思想、技术资料、运行报告、研制报告、技术及使用说明、用户意见等。
(3)实验教学改革与开发项目,需提供教学体系,学科评价及实际应用效果等资料。
(4)自制实验仪器、实验装置和研制配套设备、开发改造老旧设备的研究项目,需提供技术总结报告、技术指标测试报告、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指标对照材料、效益分析、试用报告、总体的设计图纸、使用说明书和样机照片等资料。
(5)仪器功能开发研究项目,需提供与国内外同类设备功能相比较的资料。
(6)实验技术与测试方法的研究开发项目,需提供体现其效果的技术资料、论文等材料。
(7)项目成果形式为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形式为应用成果的需提供单位使用证明。
三、验收程序
结题验收按学院(中心)验收和学校验收两个步骤进行。
学院(中心)验收由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组织,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资料提交学院(中心),学院(中心)组织对照申报书内容逐一验收,并提出具体评价意见,认为达到项目申报书要求后,签字盖章,统一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进行学校验收。
四、验收时间
1.学院(中心)验收时间。2019年5月28日至5月31日,5月31日前由各单位汇总纸质版、电子版验收材料统一提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学校验收时间。2019年6月。
五、工作要求
结题验收是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总结工作、提高水平和展示成果的重要环节之一,各学院(中心)要认真重视,各项目负责人要精心准备,确保结题验收工作按期完成。
1.各研究项目要按时结题,项目负责人要按要求提供验收材料,参加学院(中心)初步验收和学校验收。
2.学院(中心)要对本单位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应用性、创新性把关,对项目研究水平进行基本鉴定,对项目验收材料、成果展示要有严格要求,对本单位实验技术研究项目进行总结。若出现因研究能力和水平原因造成不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学院(中心)要提供帮助,督促其尽快完成。
3.因态度不端正,敷衍了事,不按时结题或不能通过结题的项目,学校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必要时将追回相应的研究经费,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终止其今后申报项目的权利。同时,对项目所在学院后期申报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给予一定程度上的限制。
联系人:王为东
联系电话:029-85310379
Email: wwd@snnu.edu.cn
附件一:2017年批准立项项目名单.pdf
附件二:陕西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三:论文版式要求.doc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