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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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9-11 09:39 作者: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中心):

为加强全校实验相关人员安全意识,规范实验人员操作方法,提高师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19〕73号规定,学校要求2019年新入校师生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与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与教学、科研实验活动和实验场所管理相关的以下人员:

1. 2019年入学的本科生。

2. 2019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 2019年入职的工作人员(含外聘人员)。

二、培训形式

1.学校将继续以“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http://sysaqks.snnu.edu.cn/)作为开展培训与考核的主要平台。该系统涵盖在线学习、模拟练习和安全考试等多种功能,包含消防安全、应急自救常识等安全常识,及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等专业实验室安全知识。师生可在规定时间段内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在线完成学习,并进行模拟考核。

2.2019年度入校的物理、化学、材料、生物、食品、地理专业本科新生的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与培训工作,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其他专业本科新生由各学院(中心)自行组织。

3.新入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新入职教职工的准入培训与考核工作各学院(中心)负责组织。

4.各学院(中心)应根据自身实验学科特色,制定科学、系统的安全准入培训方案(填写《学院(中心)实验室准入培训计划表》(附件2),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17日下班前交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安全准入培训与考试工作。电子版发送至dlca@snnu.edu.cn。

三、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各学院(中心)制定的实验室准入培训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制度普及。

2.实验室火灾事故应急逃生培训。

3.正确、规范的实验操作技能。

4.国内外实验室安全事故警示与分析。

四、培训时间

各学院(中心)的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及考核工作应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补考工作须在1015日前组织完成。

五、准入条件

1.2019年入校师生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核,方可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

2.取得实验室准入资格的师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签订《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安全责任书》(附件1),责任书由学院(中心)存档备案。

六、优秀集体评选

请各相关学院(中心)认真组织2019年实验室准入培训相关工作,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将根据各学院(中心)培训组织情况、师生考核通过率等各方面要素,评选我校“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工作优秀集体”。

联系人:李坤、刘霞

联系电话:85310379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安全责任书》      

2.《学院(中心)实验室准入培训计划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19年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