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各项工作》(陕西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16号令)的通知要求,现就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值班有关值班情况通知如下:
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带班领导请示、报告,并向总值班室(校务楼110室,85310005)报告。
值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