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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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检查情况通报(2021年3号)
更新时间:2021-05-12 11:01 作者: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安排,2021年5月11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组织相关学院(中心)实验室负责人、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督查员组成检查组对我校长安校区和雁塔校区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情况进行了现场随机抽查。

检查中发现,相关学院(中心)能够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大部分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实验人员安全意识较高,但个别实验室仍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验人员未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涉及实验室有致知楼2711、1716和文津楼3109、3111。

2.实验室化学品管理不规范。存在管制类化学品未按照国家、学校要求进行保存;腐蚀性试剂存放在铁质药品柜内;有机易挥发试剂未放入通风橱;化学药品堆放实验台下;配制溶液无信息标签等情况。涉及实验室有致知楼1704、1747、1737、1738、1740、1706、1701、3439,格物楼4201和文津楼3111。

3.气瓶使用不规范,没有状态标识或保护帽。涉及实验室房有致知楼1740。

4.实验废弃物管理不规范。实验废弃物转移不及时;实验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混放;尖锐废弃物未分离;动物尸体处置不规范;缺少废弃物处置指南、危废标识等。涉及实验室有致知楼1704、1747、1741、1737、1717、1720、1729、3043、3405,格物楼4201、1501、2208、1506和文津楼3111。

5.洗眼器、喷淋损坏或维护检查记录不完善。涉及实验室有致知楼1701、2707。

6.实验室门口的安全警示牌上没有负责人信息。涉及实验室有致知楼1741、1747、2707。

7.实验室学生使用破损量筒、试管等玻璃器皿。涉及实验室有致知楼1751、1704、1740和格物楼2307。

8.实验室环境卫生差。实验室或楼道存放大量垃圾。涉及实验室有致知楼1735、1732、3439,格物楼4201和文津楼3109。

9.实验室无人情况下未关闭房间门。涉及实验室有格物楼2307。

请各相关学院(中心)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整改,消除各类隐患,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并将签字盖章的整改情况报告于5月20日17:30前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电子版发送dlca@snnu.edu.cn。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