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现代大学生成长的新特点、信息化时代教育教学的新规律,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具有高仿真度、高展示度和高示范性的高水平综合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
二、申报范围
我校各学科专业均可申报。已经获得过资助的各级虚拟实验教学项目不得再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应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2.应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
3.仿真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应为包含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培养学生融会贯通专业课程、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及以学科或行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
5.应能够根据学生不同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学生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四、项目成员要求
项目成员(含主持人)不超过5人,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项目主持人、团队成员只能参与申报1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五、工作安排
1.提交《陕西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2021年9月30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评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将择期开展评审工作,择优开展课程建设工作。
3.根据项目建设结果,后续择优推荐开展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认定工作。
五、联系方式
张丽军 贺天 85310378 hetian@snnu.edu.cn
附件:
1.
陕西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docx
2.
陕西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