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学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20〕116号)《陕西师范大学大型科学仪器使用成本补偿管理暂行办法》(陕师校发﹝2018﹞128号 )等相关文件精神,单台套价值在4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原则上均应对外开放共享,为校内外用户提供服务,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费用。请各单位报送大型仪器收费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单台(套)原值40万元及以上且尚未制定收费标准的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原则上均需制定收费标准。
2.鼓励单台(套)原值40万元以下的设备加入开放共享服务并制定收费标准。
3.收费标准有变更的需重新制定后汇总提交。
请各单位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仪器收费标准汇总表》(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仪器收费定价调研表》(附件2),经单位审核后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部分老旧仪器、在线监测仪器、不具备独立功能的配件、涉密或有特殊管理规定的大型科研仪器可不制定收费标准,需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特殊仪器申请表》(附件3)。
请各单位梳理仪器设备收费标准制定情况,于12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至仪器平台管理科(校务楼101室),电子版发送至dlca@snnu.edu.cn。
联系人:王琼 吴晓霞,联系电话:80310430。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仪器收费标准汇总表
2.陕西师范大学仪器收费定价调研表
3.陕西师范大学特殊仪器申请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