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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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3-06 12:01 作者: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现将实验室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

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现阶段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实验室疫情防控措施,夯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认真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切实担负起实验室疫情防控责任。

二、做好进入实验室人员管控工作

1.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2.有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3.为防止人员聚集,进入实验室人数以8.5㎡/人为标准进行核算,如超过此标准,由实验室负责人分时分流组织进行实验;

4.进入实验室人员须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5.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实验场所组织聚集性活动。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各相关单位、实验室应切实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尤其是规范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实验动物等安全管理。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