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省级及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附件1)。
二、考核方式和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教育部将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评估检查结果,适时对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进行调整,年度报告是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各级中心高度重视、如实填写。
(一)撰写年度考核报告
各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按照要求撰写2021年度报告(附件2和附件3),各相关单位于2022年3月30日前将报告电子版发至邮箱:dlca@snnu.edu.cn,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提交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二)开展年度考核
学校将视情况于4月组织全校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考核报告会。
三、其他要求
1.确定联系人。为保证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于2022年3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dlca@snnu.edu.cn邮箱。
2.对外公开。各中心年度报告经学校考核通过后,应于2022年5月1日前在中心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年度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将按照要求报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备案。
3.强化宣传。年度考核报告是各级各类实验教学中心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各中心取得的重要进展情况应及时进行宣传。
四、联系方式:
张丽军 贺天 85310378
Email:dlca@snnu.edu.cn
附件:
1. 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名单.doc
2.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docx
3.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docx
4. 年度考核工作联系人信息表.docx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