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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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公布仪器共享管理系统信用分相关规定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3-21 16:59 作者: 点击量:

各管理人员及测试用户:

为保障校内师生预约及使用共享平台设备的权益,提高测试效率,现将仪器共享管理系统信用分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扣分规则

每个测试用户信用分初始分均为满分(100分),当出现迟到/未到/早退/人为损坏设备等情况时,系统将对测试用户的信用分进行自动扣分或列入黑名单,低于60分或列入黑名单后将暂停用户仪器共享系统相应的使用权限。

1.迟到一次扣5分(在开始时间5分钟后上机视为迟到);

2.早退一次扣5分(实际使用时间不到预约时间的1/2,视为早退);

3.未到一次扣10分(在预约结束时间前未上机视为未到);

4.随意浪费耗材、更改仪器参数、不按规定清洁卫生等违反仪器管理人员相关规定,由仪器管理员将该用户列入仪器黑名单,再次培训通过后由管理员恢复其使用权限;

5.随意让别人使用账号等违反平台相关规定的行为,由院级管理员将该用户列入院级黑名单;

6.人为损坏设备等严重行为,由校级管理员将该用户列入校级黑名单;

7.其他违规情况,视具体情况做相应处理。

二、加分规则

1.每获得一个仪器的自主测试权限可加5分;

2.每添加一项仪器相关的科研成果(专利/文章/获奖)可加10分;

3.在发表的成果中提及所用仪器或共享平台可加5分;

4.其他情况,可视具体情况获得相应加分。

三、时间安排

1.试运行及意见征求阶段(2022.3.21-2022.4.21),设备管理人员可对本信用分的规定进行意见反馈(联系人:王琼 刘霞 吴晓霞),本阶段系统仅对爽约进行自动扣分,管理员可进行黑名单操作;

2.正式运行阶段(2022.4.21起),将根据设备管理人员的反馈意见进行调整后正式实施。

 

附件:1.信用分和黑名单操作手册(管理人员)

   2.成果管理使用手册(测试用户)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