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4月22日,由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牵头,相关二级单位分管领导及我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督导组成的检查组,对我校长安校区及雁塔校区实验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前期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已落实整改,师生安全意识有所提高,但仍存在安全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不彻底等问题。现将检查情况及整改要求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 化学品管理不规范:致知楼1232实验室试剂瓶未盖盖子,多个试剂桶放在地上;致知楼1424实验室囤积化学品,大容量试剂瓶随意摆放;致知楼1504实验室通风橱存放多瓶化学试剂;致知楼1717实验室桶装化学品随意放在地上;格物楼2307实验室使用非防爆冰箱存放易燃危险品;4202危险化学品开放式放置。
2. 实验废弃物处置不规范:致知楼1232、1323、1424、1701、1741实验室废弃物堆积、乱放,废液桶未盖盖子、无标签;致知楼1729实验室废弃瓶放在实验室门口楼道;格物楼1613、2307实验室废液桶、废弃物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格物楼3437、1612实验室生活垃圾和实验废弃物混放;格物楼4202实验室废液无托盘;格物楼4202试剂瓶放置在门口,未及时转移。
3. 实验室应急、消防设施管理不规范:致知楼1232、1208实验室洗眼器水压不正常;格物楼4202安全通道不畅,急救药箱遮挡,高温设备叠放且堆置大量纸盒。
4. 实验用气瓶管理不规范:致知楼1232、1208、2707实验室气瓶固定不牢;致知楼1424、1531实验室存在未固定气瓶;致知楼1528实验室多个气瓶用一个固定带,遮挡部分实验室出口;致知楼1724气瓶没有安全帽、无胶圈。
5. 实验室个人防护不规范:致知楼1424实验室教师进行实验操作未穿实验服;个别实验室学生未戴护目镜。
6. 实验室卫生环境差:致知楼1232、1735实验室实验台、地面脏乱;格物楼4202实验室卫生较差;格物楼1612实验室有破损的玻璃器皿未及时清理。
二、整改要求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将根据本次检查情况向相关二级单位及实验室发放整改通知书,各相关单位、实验室负责人应高度重视,逐条对照本次通报的实验室隐患问题,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安全指标,举一反三,对自查自纠发现的实验室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将于近期开展实验室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落实闭环管理机制。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