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践育人工作,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内教学单位。已获批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学科不再参与申报。
二、申报限额
全校遴选并推荐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参加陕西省教育厅省级实验教学中心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按照《陕西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指南》(见附件1)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按照《陕西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指南》(见附件3)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填报申报文件(申报书和支撑材料)。
(二)学校按照评选条件和限额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公示并报学校审批。
(三)学校批准确定拟建设对象名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并按照要求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单位完善申报文件(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组织完成视频材料制作。
五、申报材料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陕西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
2. 实验教学中心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
3. 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支撑材料。包括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和建设成果等。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1. 《陕西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
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内容等;
3. 关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支撑材料。包括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和建设成果等。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作为推进“四个一流”建设、培养一流人才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加大支持力度,持续进行建设。
(二)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科学规划,按申报标准和要求扎实做好申报工作。
(三)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工作。
(四)请申报单位于2019年6月19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书和支撑材料)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校内专家评审事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刘少恒 牛鹏飞 85310378 dlca@snnu.edu.cn
附件:
1. 《陕西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指南》
2. 《陕西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
3. 《陕西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指南》
4. 《陕西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19年6月6日